湖南省重点建设项目事务中心,是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管理的副厅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湖南省价格监测分析中心,是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管理的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结合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导监督下,省发展改革委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省发展改革委人事处,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省发展改革委机关纪委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为准。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人员;
(三)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四)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五)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此次招聘岗位5个,招聘计划5名,均为专业技术岗位(详见附件1)。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http://rst.hunan.gov.cn/)、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2024年9月2日9:00至2024年9月7日12:00。
2.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则取消应聘资格。
应聘人员登录湖南人事考试网报名系统,按岗位要求如实填写相关个人信息,并按要求将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材料原件扫描上传。
报名流程如下:登录湖南人事考试网→点击左侧快速通道“网上报名”→点击湖南省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选择“2024年9月份事业单位考试报名入口”→登录报名系统→填写报名信息→上传近期清晰免冠证件照片及相关审核材料→仔细核对报名信息并确认后提交审核→等待审核→审核通过→打印准考证。
3.报名材料
(1)请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如实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须在承诺栏手写签名,并上传至报名系统;
(2)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扫描件、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及相关材料原件扫描件,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需盖学校公章);
(3)近期同底彩色免冠1寸电子版照片;
(4)现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须由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资格审查复审时提供);
(5)招聘岗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必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工作单位公章或人事部门公章)。
4.相关要求
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必须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则取消应聘资格。
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以2024年8月31日为截止日期。
本次招聘所设专业不区分专业硕士、博士和学术硕士、博士。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分为初审和复审,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1.初审: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网上报名进行资格初审,并通过报名系统反馈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人员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考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请应聘人员自行查阅,不另行通知。
2.复审:笔试结束后,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核的方式,应聘人员需将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交招聘单位审查,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和通过人员名单在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公布。
(四)考试
1.开考比例
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对少数专业特殊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后,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2.考试方式
采取笔试、面试结合的方式进行(总分100分,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其中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
笔试: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每科150分,总分300分,折算为100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主要测评应聘人员基本素质和综合应用能力。考试范围参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综合管理类(A类)。
面试:笔试结束后,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分数并列者一并入围)。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总分100分,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能力、语言表达、形象气质和岗位的匹配性等。
3.合格分数线
凡经批准降低开考比例开考,或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笔试、面试等环节(以实际考试环节为准)均设置合格分数线60分。凡在任一环节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再进入公开招聘下一环节。
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60分,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未达到合格分数线,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考试具体安排、各环节考试成绩在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排名为准)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根据实际情况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1次。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报省发展改革委党组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报名政策咨询电话:0731-89990861省发展改革委人事处
0731-89665110湖南省重点建设项目事务中心综合部
0731-89665180湖南省价格监测分析中心综合部
考务咨询电话:0731-85063791省人事考试院一部
技术服务咨询电话:0731-85063794省人事考试院信息技术部
监督电话:0731-89990947省发展改革委机关纪委
附件: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8月21日